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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来的洗衣机还不到一年,先后坏了4次,修了3次,还是没修好,这次坏了,售后答应在24小时内上门维修,结果没人来修。”昨日,南昌市民胡女士向本报投诉说,她很后悔买了“荣事达”牌洗衣机,先后不知道打了多少电话给经销商和售后,她已经被折腾得精疲力尽。她说,她对这台多次“生病”的洗衣机已经失去信心了,希望能够换一台新机子。
胡女士介绍说,去年5月份,她在南昌县莲塘镇一家商场花600多元购买了一台“荣事达”牌洗衣机,两个月后,就出现漏电现象。“那天,我用洗衣机准备甩干衣服,伸手进去准备抹平衣服时,被电触了一下。于是,胡女士打电话给荣事达设在南昌的售后服务部,对方也派了人上门来修,维修工上门看了下说,机子没什么质量问题,说是我家电源有问题。我就奇怪了,其它电器都是同样的电源,从来都没有出现过漏电问题。他还是帮我修了下,好像是安装了什么漏电保护器,结果修好了。”胡女士说,“可是没过多久,又出现同样的问题,这次对方派人上门来修了,帮我换了个新电机,洗衣机倒是能够正常使用。”
“换了电瓶后,用了好几个月都没出现漏电情况,但是在大年二十四那天,又出现漏电情况,大过年的,我就不好去麻烦他们售后,就请了附近一个电工来修,结果是机器内一根电线断了,再次出现的漏电故障也就解除了。”胡女士说,2月23日上午,她又发现洗衣机不能甩水了,当天上午11时许,她又打电话到厂家,对方答应在24小时内派人上门,结果在规定时间内没人来修。
昨日下午,记者拨打设在合肥的“荣事达”全国统一客服热线。接线员童小姐表示:“经过电脑查询得知,胡女士向我们报修过3次,我们将联系胡女士以及设在南昌的售后服务中心,尽快解决这个问题。”随后,“荣事达”江西售后服务中心田经理给记者打来电话解释说:“经过我们了解,第一次漏电确实是由于用户家里电源没有接地线导致的,第二次故障在换了电瓶后也解除了,那么这次报修,在23日当天我们就打电话到胡女士家,但没联系上,所以就耽误了。”最后,田经理表示,将立即派人上门去维修,并尽快修好。至于换新机,田经理称,他们将根据维修情况,与消费者进行协商,如果确实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用户不满意,他们会考虑换机。昨日晚上6时30分,胡女士打来电话称,家中的洗衣机修好了,并十分感谢本报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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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这种情况,胡女士完全可以向商家提出换新机,按照《消法》第45条规定,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其前提是在‘三包’期内,同时不是人为因素造成的。”昨日,针对此事,省消协维权投诉部王军表示,另外,商家有关24小时上门服务的承诺得兑现,如果做不到就不要这样对消费者进行承诺,否则不仅糊弄消费者也有损自身形象。(全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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