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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刘礼明、实习生黄玉萍报道:2月20日,本报刊发的《普通功能性眼镜宣称可治近视》一文,报道了南昌市南京西路161号“学生第E镜”店涉嫌虚假宣传一事。昨日上午,东湖区永外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调查。
记者和永外工商分局的工商执法人员来到了该店,永外工商分局赵副局长对记者说,工商局审批的该店店名是南昌海艾施视光科技有限公司,但是,该店却打着“学生第E镜”爱眼机构的招牌,这显然违反了相关规定。
最后,赵副局长向该店下发了工商行政管理通知书,要求该店在本月25日之前,向工商局提供该店墙壁上所挂的荣誉证书、国家火炬计划项目证书等的复印件,以查证证件的真伪。
如该店未能出示上述材料的话,将视该店的宣传为虚假宣传,并将直接对该店进行惩处。
普通功能性眼镜宣称可治近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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