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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方方、实习生李胡婷报道:18日,南昌市民李先生打来热线求助,他2002年在一房地产开发商那定了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当时房子还没有建,但开发商已发布楼盘预定信息。他交了5000元押金,双方约定房子为每平方米576元。可房子拖到现在才建,开发商“变脸”要李先生按每平方米1630元购买,“我该怎么办”?
记者咨询了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的魏侃律师,他认为,这是一种违反诚信的行为,合同变更必须双方协商,单方变更是不行的。李先生应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原价履行,而且房子拖了这么长时间才建,开发商应承担违约后果,给李先生带来了损失,还应承担一定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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