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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张女士:我家住坝口巷邮电小区,11月16日,家里的电表被人偷走,我不得不来到附近供电局营业厅申请安装新电表。11月22日,对方派人上门查看后表示,安装新电表需补交自11月1日至安装新电表期间所欠的电费,每天按26度计算。可我当月18日就缴了电费,加上家里只有两个老人,一天根本用不了26度电。
记者跑腿:11月28日,记者就此咨询了南昌供电局,该局客服人员表示,抄表员每月1日抄表,即使是18日缴的电费也是计算到1日的。关于补装新电表期间用电量一事,是电量估算员依据用户的电表容量、用电性质和用电设备等调查后得出张女士家每日用电量为26度。考虑到该户只有两位老人居住,经进一步估算和协商,供电局和张女士达成一致,按每天10度的用电量计算。12月3日,张女士打电话告诉记者,她家已补装新电表。(记者涂颖、实习生欧阳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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