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一读者问:我最近收到法院的开庭传票和起诉状,是老王起诉我让我还给他5000元的货款,可是实际上欠钱的不是我,我与此案没什么关系。请问,我是不是可以不去法院?
答:你应该按时出庭。
《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你作为民事诉讼的被告,应当按时到庭参加诉讼,否则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到庭之后你可依法行使答辩的权利,如果你认为你与此案没有关系,可以在答辩的时候向法官如实陈述自己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