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读者何先生问:今年5月8日,我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4个月,试用期每月工资1100元。领导经常要我加班,我要求给付加班工资,领导却说试用期内没有加班工资。请问,按规定公司应否支付我加班工资?
答:我国《劳动法》第44条明确规定,职工正常工作外的加班,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并没有职工试用期内的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的规定。
因此,你所在的公司领导以你在试用期内为由,不给你发放加班工资,损害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