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读者杨先生问:我16岁时父亲与继母再婚,同年,我参加了工作。父亲去世后,继母将我告上法庭,要我支付赡养费。继母说她与我父亲结婚时我还未成年,当时需要他们的抚养。可实际却是她不仅没有抚养过我,也没有让我接受教育,以至于我未成年时就参加了工作。请问我要对继母尽赡养义务吗?
答: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你在父亲与继母再婚后就参加了工作,当时尽管只有16岁,但与你继母之间并没有形成抚养关系,所以不必对她尽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