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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小姐来到南昌步行街时代广场百丽专卖店找工作人员退货(大江网记者姚海南摄)
花了335元买的百丽女鞋穿了不到两天就出现质量问题(大江网记者姚海南摄)
大江网讯[记者姚海南]摄影报道:“我在步行街时代广场百丽专卖店花335元钱买了一双女鞋,穿了不到两天就坏了!”6月30日,记者接到南昌市民袁小姐投诉,称新买的凉鞋上的装饰钻脱落,而百丽公司只同意修复,不同意更换或退款。
百丽:女鞋装饰故障不属于质量问题
了解情况后,本网记者陪同袁小姐来到南昌市胜利路步行街时代广场,在该广场一楼找到了百丽女鞋专卖店。百丽专卖店工作人员熊娜娜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她(袁小姐)的鞋子只是掉了鞋顶上的装饰钻而已,按照行规来说,这不属于质量问题。我们已经答应帮她修复,但是不可能换货或者退钱的,并且我们的经理也明确说了,不可能给她换新的鞋子的,最多只能修复。”
对于百丽工作人员这样的回答,袁小姐表示非常气愤。“6月28日,我到你们百丽购买这双鞋子的时候,你们的售货员就说,这鞋子最贵的地方就是脚尖上的两大颗镶钻的装饰球了,如果穿了一个月后不小心掉了鞋顶上的小装饰钻,补一颗就得花10块钱。要知道一只鞋子上就有近20颗这样的装饰钻,哪知道,我买的鞋子没穿两天,那上面的镶钻装饰球就掉了。”袁小姐告诉记者,鞋子出现问题后,29日当晚就找到百丽专卖店,但是百丽的服务员以打佯为由,说第二天会给她一个答复。可是等到第二天,百丽公司给的答复竟然是只同意修复,而不允许更换。
“百丽的服务态度太让我失望了,我对他的品牌失去了信心,不管怎么样,我一定要求百丽退款。”经过与百丽工作人员的交涉,袁小姐一改当时要求换货的要求,而必须让百丽退款。
时代广场:已经协调,但是百丽明确不能退换
随后,步行街时代广场一楼楼面主管徐跃明经理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徐经理表示他愿意帮助协商处理解决袁小姐的事情。20多分钟后,徐经理说已经和百丽沟通过,百丽明确表示只能修复,而不能退换。对此,徐经理表示无能为力。
记者介入:百丽最终同意退款
记者与袁小姐离开时代广场后不久,接到徐经理的电话,声称百丽公司愿意再次考虑袁小姐鞋子的事情。经过本网记者的重新交涉,百丽公司最终同意给袁小姐退还她购买鞋子的全部款项。7月1日,记者接到袁小姐的电话,说百丽已经给她退还了购买百丽的所有款项,并且向袁小姐当面道歉。
相关知识: 《产品质量法》规定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上述规定适用于一般产品质量的三包规定。针对不同的产品,国家还作了一些具体规定。如自行车、电视机、家用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微波炉、吸尘器、家用空调器、吸排油烟机、燃气热水器、缝纫机、钟表、摩托车、农业机械产品、移动电话机、固定电话机、微型计算机等。
“三包”规定,消费者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三包,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理的时间;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折旧费计算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对于因消费者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在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不实行三包,但可实行收费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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