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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劳动法的中山大学法学院教师黄巧燕告诉记者,《劳动合同法》(草案)马上要进行三审,这一法律受到了社会的空前关注。而勤工俭学的在校大学生符合《劳动合同法》(草案)所保护的对象的特征。
黄巧燕表示:麦当劳与肯德基两公司之所以产生他们与大学生建立的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这样的错误认识,与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仲裁机构和法院长期拒绝为大学生提供劳动法上的保护这一做法有直接的关系。
黄巧燕认为,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竞争的压力使用人单位的用工方式越来越多样化,法律已经承认了非全日制劳动的存在,承认短期劳动关系的存在。大学生需要勤工俭学以获取收入或经验,用人单位为部分减轻传统全日制用工方式下的劳动力成本,大量使用兼职劳动力,因此对大学生这种特殊劳动力也形成了一定需求。兼职大学生实际上已作为特殊类型的劳动力,满足了用人单位或用人者对劳动力的特殊需求。
在校大学生实际上作为特殊劳动力,他们与用人单位建立的关系,实际上早就应当被认定为劳动关系。法律对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和非全日制劳动者权利的确认,已经清楚说明大学生应当被作为劳动法律关系中的劳动者看待,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把这一领域纳入他们的管理范围,有关纠纷应被视为劳动纠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法院加以处理,以尽快消除类似麦当劳或肯德基公司这样的错误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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